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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警察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大楼门面招租(第二次)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27 10:29 作者:国有资产管理处

为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受湖南警察学院的委托,现对湖南警察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大楼门面招租(第二次)经营权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租竞价基本要求

1、本项目经营方式和范围:本次招租的所有门面实行单向对校外开门经营,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不得在学校周边经营的项目(如歌舞娱乐、网吧、电子游艺、成人性用品等)外,其它国家准许经营的所有项目均可。

2、本次招租的房屋单独安装电表、水表,独立计费,由承租方支付,实行“先预购、后使用”。

3、门面租金按照“先交租、后使用”的原则,由承租方在签订合同前先交足前半年的租金,依此类推。

4、招租房屋改造、装饰装修均由承租方自理,改造装修方案须征得招租方同意。合同期满或者合同终止,承租方对房屋的改造、装饰装修遵循“来修去丢”原则,招租方不予补偿。

5、承租方必须严格按照我院指定范围经营,不得转租或者分租。

6、承租人应履行好门前“三包”责任,垃圾直接清运至市政指定的校外垃圾站,并对其从事的一切经营服务行为负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也是所经营场所及项目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综治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二、招租标的物及相关基本情况:

一、创新创业北栋大楼招租门面基本情况

经营地点

基本情况

单个门面经营面积

(m2)

投标保证金(万元/项)

履约保证金(万元/项)

租赁金基准价(万元/年)

租赁期

位于校区内北创新创业大楼一楼2号(西-东)门面1-2楼两层

117.6

1万元

2万元

6.33万元/年

租赁期4年,自中标公示起1个月(中标装修期)后开始计算,期满重新招租。

位于校区内北创新创业大楼一楼3号(西-东)门面1-2楼两层

117.6

1万元

2万元

6.33万元/年

租赁期4年,自中标公示起1个月(中标装修期)后开始计算,期满重新招租。

位于校区内北创新创业大楼一楼4号(西-东)门面1-2楼两层

117.6

1万元

2万元

6.2万元/年

租赁期4年,自中标公示起1个月(中标装修期)后开始计算,期满重新招租。

位于校区内北创新创业大楼一楼5号(西-东)门面1-2楼两层

115.5

1万元

2万元

6.2万元/年

租赁期4年,自中标公示起1个月(中标装修期)后开始计算,期满重新招租。

位于校区内北创新创业大楼一楼6号(西-东)门面1-2楼两层

117.6

1万元

2万元

6.3万元/年

租赁期4年,自中标公示起1个月(中标装修期)后开始计算,期满重新招租。

 

二、创新创业东栋大楼招租门面基本情况

经营地点

基本情况

单个门面经营面积

(m2)

投标保证金(万元/项)

履约保证金(万元/项)

租赁金基准价(万元/年)

租赁期

位于校区内东创新创业大楼一楼2号(北-南)门面

144

1万元

1万元

8.13万元/年

租赁期4年,自中标公示起1个月(中标装修期)后开始计算,期满重新招租。

位于校区内东创新创业大楼一楼3号(北-南)门面1-2楼两层

144

1万元

3万元

8.13万元/年

租赁期4年,自中标公示起1个月(中标装修期)后开始计算,期满重新招租。

位于校区内东创新创业大楼一楼4号(北-南)门面1-2楼两层

141.6

1万元

3万元

8.06万元/年

租赁期4年,自中标公示起1个月(中标装修期)后开始计算,期满重新招租。

位于校区内东创新创业大楼一楼5号(北-南)门面1-2楼两层

141.6

1万元

3万元

8.06万元/年

租赁期4年,自中标公示起1个月(中标装修期)后开始计算,期满重新招租。

位于校区内东创新创业大楼一楼6号(北-南)门面1-2楼两层

144

1万元

3万元

8.13万元/年

租赁期4年,自中标公示起1个月(中标装修期)后开始计算,期满重新招租。

位于校区内东创新创业大楼一楼7号(北-南)门面1-2楼两层

144

1万元

3万元

8.13万元/年

租赁期4年,自中标公示起1个月(中标装修期)后开始计算,期满重新招租。

位于校区内东创新创业大楼一楼8号(北-南)门面1-2楼两层

144

1万元

3万元

8.13万元/年

租赁期4年,自中标公示起1个月(中标装修期)后开始计算,期满重新招租。

位于校区内东创新创业大楼三楼1号(北-南)

108

1万元

3万元

3.35万元/年

租赁期4年,自中标公示起1个月(中标装修期)后开始计算,期满重新招租。

位于校区内东创新创业大楼三楼2号(北-南)

142.8

1万元

1万元

4.44万元/年

租赁期4年,自中标公示起1个月(中标装修期)后开始计算,期满重新招租。

位于校区内东创新创业大楼三楼3号(北-南)

142.8

1万元

1万元

4.44万元/年

租赁期4年,自中标公示起1个月(中标装修期)后开始计算,期满重新招租。

位于校区内东创新创业大楼三楼4号(北-南)

144

1万元

2万元

4.48万元/年

租赁期4年,自中标公示起1个月(中标装修期)后开始计算,期满重新招租。

三、竞租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自然人(提供法人资格证书或身份证复印件);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接受存在合同纠纷或在学院经营活动存在任何欠费情况的参加。

4、餐饮经营项目竞租人应具备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其它经营项目竞租人若国家规定有强制准入资格条件的,则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

5、其他要求:同一竞租人仅能委托一名代表其参加竞租,否则将被拒绝。

 

四、竞租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

1、竞租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1月4日17时00分。

2、竞租报名地点:到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区蓉园路6号湖南省老干部大学金秋楼10楼)购买竞租文件,企业、个体商户或其他组织购买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购买时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联系人:吴女士

4、联系电话:0731-89791108 13016162021

5、报名时须递交竞租人资格条件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竞租人公章,并现场签署《竞租人承诺函》(详见附件一),资料不齐的或审核结果不合格的将被拒绝,其将不具备参与现场竞价资格。

6、报名费400元每人,报名成功概不退还,竞标资格不得转让。

五、标的物实地察看

1、标的物实地察看联系人:后勤处周智勇 (13975800058)。

2、竞租人应在报名后、开标前到现场实地察看,充分考虑学校学生人数变动、校园内外同类经营场所增加及两个假期等因素造成的投资风险。递交竞租文件后,则已表明竞租人完全了解标的,并愿对自己参加报价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成交后,承租人不得对标的的品质、数量等有任何异议。

六、竞租保证金

1、竞租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7日09时30分,竞租保证金应以银行转账方式从各竞租人基本账户(自然人以现金方式)缴入到如下账户,以竞租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竞租人未按上述要求缴纳竞租保证金的其竞价将被拒绝。

账户名: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开户行:工行长沙伍家岭支行

账号:1901010009201079267

七、竞价截止时间、地点

1、竞价截止时间:2022年11月7日9时30分。在竞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竞价函为无效文件,其竞价将被拒绝。

2、竞价地点: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沙市芙蓉区蓉园路6号湖南省老干部大学金秋楼10楼)

八、竞价会议参加单位及人员

1、招租方监督代表;

2、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3、符合竞租人资格并按要求足额递交了竞租保证金的竞租人。

九、竞租程序与原则

1、各竞租人持竞租保证金回执单原件和身份证明等材料(企业和个体商户、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自然人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竞租会。不按时递交竞价函,视自行放弃。凡与招租会无关人员应退出会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

2、各意向竞租人在竞租截止时间前递交竞价函(格式详见附件二),现场公布各竞租人竞价函密封情况。

3、只有一个意向竞租人的,竞价函报价高于招租底价的即确定为承租人。有两个或以上的意向竞租人,竞价函报价最高的即确定为承租人。若竞价函报价低于招租低价则为无效竞租价;若最高报价者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则最高报价者进入第二轮密封报价阶段,并于招租会现场递交竞价函;若第二轮密封报价的最高报价者仍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则继续进行密封报价,直至产生承租人;

3、承租人确定后现场签署《招租竞价成交确认书》(附件三)。

4、各意向承租人的竞价函具有法律效力,应妥善保管,慎重出价,一经递交报价不得反悔,否则视为违约;

4、各意向承租人对误过竞价时间承担全部责任;

5、承租人竞得后放弃的或不签署《招租竞价成交确认书》,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招租会现场流程

1、招租会开始时间前30分钟:意向竞租人现场签到,各意向竞租人现场递交竞租人资质材料和密封的《竞价函》(格式详见附件二),无关人员离场。

2、招租会于2022年11月7日09时30分开始(递交竞租文件截止时间),主持人宣布招租会开始,宣布招租会纪律,不再接受竞租资料和人员。各意向承租人应对误过竞价时间承担全部责任。

3、各竞租人现场相互査验《竞价函》密封情况。

4、资格审验:招租方监督代表和工作人员现场审验竞租人资质材料和竞价保证金,资格审验不合格者当场离开招租会现场。

5、主持人现场拆封资格审验合格的竞租人《竞价函》、公布报价,并现场公示《竞价函》纸面报价内容,如口头唱价有误,以《竞价函》纸面报价为准;

6、主持人现场宣布承租人。承租人现场签署《招租竞价成交确认书》(附件三),签订租赁合同、交纳履约保证金后, 退还竞价保证金。

7、各意向承租人的《竞价函》具有法律效力,应慎重报价,报价一经递交不得更改。竞租成交后承租人放弃承租或不签署《招租竞价成交确认书》,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租赁合同签订

取得承租人资格的承租人凭《招租竞价成交确认书》30日内与湖南警察学院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及条款格式以招租文件合同样本提供的为准(附件六)。30日内未能与湖南警察学院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违约,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其他要求

1、各意向承租人有如下行为之一时,将取消其参加竞价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招租方有权追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扰乱公开招租会现场秩序、干扰招租报价工作、操纵、垄断、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提供虚假证明资料,引起竞价无效的、有效报价后又声明撤销的;

(3)报价竞得后,放弃的、未签署《公开招租竞价成交确认书》的、未在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4)进入招租会后,未关闭通讯设备,交头接耳、吵闹、滋事、随意走动以及不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等行为的。

2、其他未取得承租资格的竞租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之内退还,不计息。

3、若各意向承租人有违反《招租竞价公告》和本规则条款的行为,将被取消其竞租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招租单位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诉的权利。

十三、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租竞价取得承租资格的承租人需向招标代理公司(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一次性缴纳代理服务费每个门面叁佰元整(人民币300.00元/个)。


 

 

附件一、《竞租人承诺函》

 

致:湖南警察学院、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我方已详细阅读并知晓了《湖南警察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大楼门面招租(第二次)竞价公告》的文件内容,对上述所有文件内容我方完全同意且无异议,经慎重考虑,我方自愿参加本次经营权招租现场竞价,现承诺如下:
一、我方将自行承担因对本次招租竞价文件不明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同时我方充分理解招租人本次招租竞价活动所采取的程序性办法及相应安排,我方完全同意并严格遵守招租人制定的本次招租现场竞价程序和规则。
二、我方保证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次竞租活动中,由于我方自身原因导致被取消参与现场竞价资格或竞租失败,所有责任由我方自行承担。
三、我方保证按公告文件的规定缴纳竞租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完全同意并接受《湖南警察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大楼门面招租(第二次)竞价公告》中关于“竞租保证金招租人将不予退还”的相关约定。
四、若我方竞租成交,将严格按照招租文件相关规定履行约定事项,并签订合同。

五、因我方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或责任,由我方承担。

 

竞租人名称或自然人:             (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2022年 月 日

 

(本承诺函由竞租人在报名现场当面签署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