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磋商公告中采购预算:1473700.49元;
更正采购预算:1644036.00元。(不含劳保基金)(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原磋商公告中《长沙建设造价》(2016年第2期 4月)更正为《长沙建设造价》(2016年第4期 8月)
3、磋商文件P22、P43 ⑵当变更的工程量,或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增项目,投标清单中无相应的综合单价时,其综合单价应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取费标准、计费程序、人工工资单价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预算价或双方签证的市场价确定,但投标人投标报价时的优惠比例应予保持。更正为⑵当变更的工程量,或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增项目,投标清单中无相应的综合单价时,其综合单价应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取费标准、计费程序、人工工资单价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综合人工工资确定,材料价格按施工期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建设造价》的预算价,无预算价.的按甲乙双方签证价。但投标人投标报价与招标上限值时的优惠比例应予保持。
4、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延期至2016年12月 07日14:30分
5、保证金截止时间延期至2016年12月06日17: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