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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警察学院第三教学楼维修工程项目磋商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17 12:00 作者:admin

公告时间:2016年11月17日
一、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湘财采计[2016]006658号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湖南警察学院第三教学楼维修工程
三、首次公告日期: 2016年09月18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16年10月08日 09:30
延期开标时间: 2016年12月07日 14:30
四、更正内容:      

1、原磋商公告中采购预算:1473700.49元;
更正采购预算:1644036.00元。(不含劳保基金)(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原磋商公告中《长沙建设造价》(2016年第2期 4月)更正为《长沙建设造价》(2016年第4期 8月)
3、磋商文件P22、P43  ⑵当变更的工程量,或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增项目,投标清单中无相应的综合单价时,其综合单价应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取费标准、计费程序、人工工资单价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预算价或双方签证的市场价确定,但投标人投标报价时的优惠比例应予保持。更正为⑵当变更的工程量,或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增项目,投标清单中无相应的综合单价时,其综合单价应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取费标准、计费程序、人工工资单价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综合人工工资确定,材料价格按施工期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建设造价》的预算价,无预算价.的按甲乙双方签证价。但投标人投标报价与招标上限值时的优惠比例应予保持。
4、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延期至2016年12月 07日14:30分
5、保证金截止时间延期至2016年12月06日17:00分

五、投诉处理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湖南警察学院

地 址:长沙市长沙县远大三路9号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731-82791747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路东一时区北栋11楼
联系人:李瑜 黄玲  邮编:410015
电 话:0731-85235479-890  传真:0731-85235479-815